工会慰问费用及相关费用使用的规定
制订日期:修订日期:
制订部门:工会委员会 批准:
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会员,现就工会慰问费及相关费用的使用事项作如下规定:
1. 享受对象:本工会正式会员 。
2. 使用范围及办理程序:
●会员生病住院 、 生孩子探望慰问 (限会员本人, 不慰问家属) :慰问费 200元 /人. 次; 由各部门助理向工会报告, 由工会委员协同慰问会员的所在部门经理或助理一同前 往慰问,报销费用时,由部门助理负责办理工会报销手续 。
●会员结婚:工会赠送祝贺礼品或现金一份,费用 500元,落款注明“ XXX 工会”贺; 由各部门助理负责向工会主席申请(同时请具体提供新郎新娘姓名,举行婚礼的日 期及地点) ,批准同意后,由各部门助理负责办理具体预订及工会报销手续 。
●会员直系亲属死亡(父母、公婆 、岳父母、子女) :赠送花圈 1只,费用不得超过 100元 /只,落款注明“ XXX 工会”赠;由各部门助理负责向工会主席申请(同时请 提供会员与死者直系亲属间的称谓 、姓名及送花圈地点) ,批准同意后,由各部门 助理负责办理具体预订及工会报销手续;并由工会委员协同助理一同前往慰问。
●会员困难补助:会员本人因生严重疾病(癌症等)或家庭突发灾难(火灾 、水灾 、 房屋突然倒塌等)可向工会申请困难补助,申请的费用在 500~3000元 /人;本人 申请(需在 XXX 服务一整年以上方可申请,申请书需要部门经理签署情况属实) , 递交工会主席,经工会召开委员会议讨论同意后,并需经工会主席签字批准,工会 会计方可直接通知困难补助员工领款,并办理相关手续 。
●六一儿童节:工会成员子女年龄在 0-14周岁的,赠送礼品一份,费用 100元。 ●三八妇女节:工会成员中的女性员工赠送礼品一份,费用 100元。
●工会开展活动的费用:一般按年初制订的工会计划及费用预算计划执行,由相关项 目负责人在年初向工会申报下一年度的活动费用, 待工会委员召开会议通过后并形 成计划及在预算计划内方可进行, 项目负责人在费用支付前需向工会主席申报活动 的具体开展情况及费用支出的具体情况(避免费用超支) ,并由工会主席在项目报 告上签字方可执行;在报销费用时应附上工会计划及项目费用批准签字文件,工会 会计给予报销 。
3. 工会组织每年的旅游休假, 各部门可参加由工会统一组织的旅游活动也可以 部门组 织旅游活动 。该费用预算只能用于集体活动,活动应事先报工会主席批准后执行 。
4. 工会经费的划拨:工会所在公司每年于 6月和 12月分 2次将该年工会经费划入工会 帐下。
5 、本规定工会保留修改及解释的权利 。